據說在清朝末年,一些沒落的八旗子弟,“發明”了一種來錢快的絕活,這些八旗子弟,平日里手捧一件“名貴”的瓷器,當然是贗品,行走于街巷鬧市,然后瞅準機會,故意讓行駛的馬車不小心碰一下,他手中的瓷器隨即落地摔碎,于是瓷器的主人便“義正言辭”的開始敲詐,這種行為便成了“碰瓷”。 
隨著社會的發展,“碰瓷”現象被別有用心之人不斷演化,花樣不斷翻新,在一些大城市,甚至出現了“職業碰瓷黨”,作案工具也是讓人防不勝防,遇到“碰瓷黨”,絕不能花點小錢就息事寧人,讓作惡者猖狂下去,一定要及時報警。 
國慶期間,我和愛人去北海市旅游,兩個人在路上走著,走到四川路與中山路的交匯處,看到對面走過來一位男子,大概三十多歲的樣子,瘦瘦弱弱,走起路來搖搖晃晃的。作為醫生的我,出于職業習慣,以為男子有病,準備走上去扶男子一把,快走到他跟前的時候,他就撞在了我的身上,他藏在衣服里的眼鏡掉在了地上,我愛人幫他撿起了眼鏡,男子說是自己的眼鏡腿摔壞了,要賠錢,我問多少錢?他說30元,我給了他50元,讓他把多余的錢找回來,他亮出了一把刀,說不用找,就走了,跟搶劫一樣。我覺得性質很惡劣,就尾隨著他,拍了一些照片,不到十分鐘時間,他又碰到了一對男女,看到我在拍照片,就撿起眼鏡走了,隨后我讓我愛人撥打了110,自己繼續跟著他。走到中山街路口的時候,過來一輛摩托車,準備接他走,我想著他這是要跑,就跑上去一把抓住他衣服的領子,將他從摩托車上拽了下來,他倒地后站了起來,拿著刀跟我對峙,這時候,110還沒有來,他又乘機坐車跑了,我在后面追,沒追上,過了五分鐘,110趕了過來,將我帶到了派出所,我將事情的原委說了一遍,希望他們通過監控,抓到此人,將之繩之以法,不然還會有更多的受害者。之后,我也向相關部門反映了此事,希望他們能夠重視一下,國慶期間,光天化日之下,拿著刀碰瓷,發生這樣的事情實屬不該,極大地影響了北海市的社會形象。 
事后想想,這事除了有些讓人糟心,更多的讓人感到后怕,如果當時那男子不理智,拔刀相向,后果不堪設想,但是我覺得自己做的是對的。作惡者,其實自己心里也是虛的,只是很多人不愿意惹事,覺得息事寧人最好,一點點的助長了作惡者囂張的氣焰。如果每個人都能亮出自己的正義之氣,相信他們也會收手,不敢這樣囂張下去了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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